绘画艺术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,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,推进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学校今年将继续选派1名优秀教师赴英国格拉斯哥美术学院交流学习,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时间
本次选派赴格拉斯哥美术学院交流学习时间为2023年下半年,具体时间以国外合作院校确定时间为准,期限为3个月。
二、选派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德才兼备,业务精湛,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(三) 须为我校正式在编的教师,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,在校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(四)身心健康,能坚持正常学习与研究工作。
(五)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和较强的英语交流沟通能力。
(六)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,在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期间能参与交换生的管理。
(七)已经选派过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教师暂不再选派。
三、支持措施及考核要求
(一)选派教师赴国外合作院校的国际旅费、出国签证费、保险费、住宿费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。其中,保险费指根据到访国签证要求必须购买的保险。
(二)教师在境外期间,应积极参与相关学科研究和学术活动,归国返校后提交书面总结材料,内容需包含境外交流访学期间的工作及成果、我校可学习借鉴国(境)外院校之处以及建设性意见等三个方面。
四、选派程序
采取“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学校审批”的方式进行选派。
(一)个人申请
教师个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,如实填报《鲁迅美术学院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》(附件一)。
(二)二级院系推荐
二级院系根据选派条件和要求,从政治思想、品行学风及心理素质、学术业务水平、出国学习必要性、可行性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全面审核,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报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。
(三)学校审批
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审核后,报学校审批。
五、派出管理
(一)坚决杜绝出国交流期间携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,违者责任自负。
(二)在国外留学期间,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、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(领)馆的管理。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,完成所制定的访学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。
请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,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教学、科研等工作,认真做好本次选派推荐工作,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。
联系人:芦杰
电话:23930108 电子邮箱:lumeiwb@163.com
鲁迅美术学院
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
2023年3月22日